电动车新国标一出现就已经成为众矢之的,很多说法都出现,各家都有自己的意见。历史总是在不断重演,我隐约记得在我年幼的时候,助动车作为轻动力型的强化型自行车,也遭受过要求上牌,改为“轻骑” 的这样的命运。

我看了现在比较多的一些想法,我觉得很多地方都是我们自己误读了,或者是被媒体夸大了。什么几亿人出行困难啊,几千企业倒闭啊,几百万人失业啊。我以为不免有些危言耸听,所以我觉得我应该提出自己的想法,不要误读了新国标。

尤其要注意的是,新国标的标准是20/40,也就是40KG以上的,或者时速20km/g以上的都归为摩托车,咳,电动摩托车。这个说法是有明显界限的,无论是早期出台的管理办法,还是现在的标准,都没有说要毁掉电动车市场,而只是合理地进行管制。

我觉得这个新标准是对这些生产企业的一个引导,也是对消费者的一个引导。生产合理速度和合理重量的电动车,是为了保证非机动车道的安全。不是把这些车全部赶进机动车道,更不是把电动车产业给扼杀。

我觉得地方政府在解读政策,制定政策的时候,千万要注意的是,电动车是环保产品,限定重量之后电池的容量(电动车主要的重量来源)也会得到控制,电动机因为速度的限制而产生了限制,这样理论上仍然可以保持电动车“升级自行车”的基本性质,保证其速度的平缓和续航能力的正常。总的来说,我认为应当明确的有:

1、电动车总体来说是环保产品,宜疏不宜堵。就像前面说的一样,新国标的根本目的是引导地方和企业正确的开发和使用电动车。

2、电动车说到底只是让你不累的自行车,而不是让你跑得快的神奇交通工具,在这个基础上国家才会让我们的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。 反过来,如果你的技术已经可以实现,并且你愿意实现大马力大航程的电动车,你就可以按国标来制造“电动摩托车”。这个道理跟造QQ还是造FERRARI的原理是一样的,就看厂家自己怎么选了。

我有限的读者,话说回来,即使是你的电动车有相当的动力保障,你也可以限速的,就好比一辆马力500匹的宝马也只能跑到250一样,这个东西叫电子限速。速度是可以限制的额,动力是可以延伸的,即使汽车不能改装,民间还是存在着改装的,对于电动车来说,不是一样的吗?

这篇写的还行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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