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轻:信息越短小传播的可能就越大,因为信息传播是需要能量的。

《不在场》EP2

这个可能只是个原理,并不能说是一个观点,但是对我的启发还是颇深:

一、现在的媒体越来越快餐,其实是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是不适应的。我们经历小文艺,是在文摘卡上交换诗句,是自己写一个诗集;我们经历的互联网是订阅一堆RSS看一些意见领袖几千字的博文,或者在校内QQ看别人认认真真码的文章。我总是说,80后的精神偶像是韩寒,他的集中体现是文字的创作;90后的精神偶像是李诞,他的体现主要在一些金句。金句的本质是短小的微博,文字的本质是有头不一定有尾的长文。这恐怕也是为什么自己博客那么挣扎的原因——不会有人愿意消耗力气去看长文。按重轻的观点,技术上也不会选择你这样的媒介,我理解的就是会更“下沉”,更“民主”。

二、恐怕不止是文字。从博文到微博,从电影到电视,从视频到短视频,人们追逐的已经越来越短小,越来越精致。在我看来一个精心制作的作品用倍速播放看完是不可思议的,但现在没有倍速播放的视频是不存在的。

罗翔:正义是绝对的

《厚大法考》2019某期

罗翔在那一课问了一个问题:“你认为正义是相对的还是绝对的。” 我没有一个quick answer,但我暂停思考了一下之后认为正义的相对的。我一直认为很多对错是相对的,是没有标准的,是由判定的人决定的。有判决就会有立场,有立场的判决是不客观的,是不具有开放性的。经过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两种一元论的熏陶之后,其实我对一元论是极度不认可的,我的观念中,人的开放性是可以各种元素共存的。回到正义,我也是这样的观点,正义是各自相对的。(我有一个不恰当的例子,不展开了)

但罗翔的观点却是正义是绝对的。无论是那节课还是他的书里,都说到了这个理想。而且作为一个法学从业人,他用了一种我无法找出逻辑错误的方式,无法反驳的引据,来让我心悦诚服。即使我心存怀疑,我还是认可他的推理和观点。

罗翔有一本书,叫《圆圈正义》。很难想象一个学法的人,可以浪漫理想到这个程度。他见过最离奇的因果,见过最险恶的人心,但是他内心却存在着对正义的终极理想,並愿意发扬给所有学法律的人。这在我这样的俗人看来是无可思议的,我可以理解,但没有想到。他认为,正义就像人类画圆,无论技术(法律)如何发展,人类总无法画一个极限的圆,但可以无限的接近,这个极限的圆,就是他心目中的正义。有人可以说这是鸡汤,也可以说是概念偷换。我不知道他的观念对错,但我认可他的立场,我也认可他推己及人的理想主义精神。

张文宏:你被别人欺负惯了,那就善待那些比你年资低的人,权力没你大的人。

某次采访

这句话是说到我心坎里的,因为和所有在社会挣扎的人一样,我的职业生涯前十年是在各种幼稚中过来的。我的妻子评价我说:“你能在这样的环境下,保持现在的心,是很难得的”。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这算不算一句夸奖,还是一句讽刺。人嘛,世故一点。我在很多文章都表达了自己的困惑,很多人有一套很简单的方法论,可以获得更大的收益,但自己似乎却做不到。纵使你知道“媳妇熬成婆”是不对的,但找不到另一边的样板告诉自己怎样是对的。就像《论语》中不停的告诉你怎样做是小人,却没有给你君子最直接的定义。

张文宏这个人的出现对于我的启发是巨大的,一者,一个内心纯良,外在真诚的人是可以达到高位的;二者,这样的人达到高位之后是不会倾轧弱者的。我很高兴这个世界还是有光亮的,这告诉我,哪怕我达不到能发挥自己价值观的高位,我也至少不值得为此而放弃自己的本心。这就像一个模板树在自己面前,告诉自己十年来保持的“童心”是值得坚守的。对于那些世故人情,看破不说破,沉默而不同流就好了。

以上三段,是我近期集中洗涤心灵的来源。算不得系统的梳理,只是罗列下,算是真正意义的随笔吧。

这篇写的还行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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